日前,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提出,运营主体应依法处理工商挂号,但依法无须取得答应的以个人技术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的,不需求工商挂号。
这意味着,未来在淘宝、京东等电商渠道开店不办执照将成过去时。
按照法令制定相关审议准则设计,估计“电子商务法”最快或许会在下一年年中发布,至迟在下一年年底。
在此期间,围绕电子商务法中相关内容和准则组织,会陆续敞开面向公众征求定见等阶段或环节,因而,关于淘宝、京东等各类电商渠道上的中小,尤其是没有申办营业执照的卖家应该对该法的后续保持亲近重视。
“办照”想象:监管模式或想象最早可追溯至2008年
事实上,关于电商渠道开店是否应该“办营业执照”,渠道、卖家及监管部门此前争议多年。
早在2008年,工商部门就曾试图敞开“网店办照”处理。
2008年7月初,北京市工商行政处理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电子商务监督处理的定见》(下称:网店新规),要求在北京全市范围内使用互联网从事运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该规矩从8月1日起实施。
依据2008年7月18日《新文化报》的报导,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的周伯华在省委常委、副省长房俐,省工商局局长王宪林等陪同下视察了省工商局、长春市工商局。他表明,我国2007年网上买卖额达到了1.7万亿,今年估计将达到两万亿,为了维护顾客权益,北京现已开始对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依法处理营业执照进行试点,以后将向全国推广。
可是,因为遭遇到主流电商渠道和卖家的抵抗,最后,不了了之,并未严格执行。
当时争论的焦点在于:电商渠道着重“网店办照的意图是为了交税”,简单说,当时的电商渠道依据做大渠道买卖量的考虑,选择取悦中小卖家,希望取得更为宽松的监管和开展环境。
事实上,在国内,营业执照是商事法令主体合法运营权的凭据。形象的说,只有处理了营业执照,才干进入商事运营领域或商场。就像购买了门票才干看竞赛一样。
简单说,民事法令主体通过处理营业执照就拿到一张从事运营的答应证,其运营行为和各种权益就受到相关法令的维护,比如其字号权等。当然,取得运营资格的一起,也需求承担起相应的法令责任,比如对运营产品的退、换货义务等。
可是,因为监处理念超前、但办照手法落后,再加上渠道依据自身商业利益考虑大多抵抗,使得当时的想法或办法,无法全面推行。
“实名挂号”处理:“网店办照”过渡性准则组织运行满两年
因为网店办照的全面推行的时空条件不成熟,结合淘宝、京东等各大电商渠道的主流做法,一种“过渡性”准则组织得以实施。
2014年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网络买卖处理办法》正式实施。
依据《网络买卖处理办法》第七条规矩,个人卖家应“向第三方买卖渠道提交其名字、地址、有用身份证明、有用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挂号注册条件的,依法处理工商挂号。”
明显,《网络买卖处理办法》通过先行“实名挂号”契合条件再“工商挂号”的折中办法,把主动权将给“中小卖家”,由中小卖家依据运营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处理“营业执照”。
可是,此条规矩也预示着“个人卖家要逐步完成工商挂号”。而这恰恰是电商渠道多年来抵触甚至进犯的处理模式。在电商渠道看来,工商挂号不适应网商现状,电商渠道现有注册规矩现已能满足行业处理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多年的开展,淘宝、京东等电商渠道也日渐意识到,渠道的处理能力或束缚手法是有限的,关于在渠道上售卖假货或损害顾客权益的不良商家,除掉事后的“关店”、“下架”等办法,并无更加有用的方式。
尤其是,许多不良卖家换个ID或账号,就可以在电商渠道上“重起炉灶”,再辅以“刷单”、“炒信”等第三方服务支撑,很快就能打造出一个“看上去诺言不错”的店肆,继续在渠道从事售假等不正当或违法买卖。
如今,个人卖家实名挂号现已运行满2年,可是,电商渠道售假、顾客权益维护等问题依旧比较突出,因而,全面推行“网店办照”现已势在必行。
“网店办照”推行:工作安置优先,税收处理非首选处理方针
从某种程度上,在越来越多的实体企业自行在渠道上开设品牌店或旗舰店,把电商渠道或互联网销售,作为自身销售或经销系统的组成部分,使得渠道和品牌卖家或企业达成了“共识”或“默契”,关于不良商家,尤其是个人卖家中的“刷单”、“炒信”、“售假”等部分商家,都产生了恶感心思。
因而,在渠道、品牌商家和顾客都不反对“网店办照”的布景下,在淘宝、京东等电商渠道开店需求申领“营业执照”的阻力越来越小,或者说通过事前准入规范的环节,加大防备不良卖家的动力越来越大。
从商场容量来看,我国电子商务买卖额,从2008年“2万亿”到2015年“20万亿”,仅用七年时刻就增长了十倍,与此一起,而按照最新的《电子商务“十三五”开展规划》,确立了到2020年电子商务买卖额40万亿元、网络零售总额10万亿元、相关从业者5000万人三大开展方针。
其中,“从业者5000万人”的方针,假如不处理“营业执照”,在工作挂号统计时,或许存在遗失记载的问题。
因而,从工作处理和扶持的视点来看,个人卖家处理“营业执照”,既有助于相关部门统计电商渠道中的卖家的工作情况,也有助于对从事电商运营的个人卖家“精准定向”出台扶持方针或减税办法。
而关于当年所谓“网店办照的意图是为了交税”的说法自身就有失偏颇,一方面,申领了营业执照并不等于必然交税,要看运营状况,另一方面,就交税而言,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依据卖家所在地域不同或挂号地不同,交税起征点也不同,此外,依据所在地域不同,月销售额不足20000元的,部分税种或许处于免征领域。
当然,必须看到,电商渠道上的买卖记载是无法修改的,比较部分线下店罢了,或许契合交税标准的网店想要逃税或避税,难度要比线下店复杂的多。
因而,在保证商场准入平等的前提下,鼓励网上开店,引导网店工商挂号或交税,就需求针对网店的现状在税收征收方面予以扶持或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