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外来预防为主,内部预防为辅”的总体防控战略,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国发明典[2020)13号)精神,结合目前我区各县(市、区)均为低疫情风险区、低疫情风险水平的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在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推进恢复工作和生产,着力疏通工业流通、市场流通和经济社会流通。
(一)继续压缩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严格执行自治区新关市肺炎防疫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命令发布《全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夯实压细防疫控制的属地责任、分管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确保防疫控制措施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和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防疫班,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做好出入境登记管理、空气流通、搜集空包网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和物资储存工作。对返乡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做好上下班途中的日常体温检测和管理工作。加强个人履行防控义务,养成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各地要建立防疫物资供应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需求。
(二)正常防控与应急响应相结合。充分发挥“两网”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中的作用。通过社区“三道防线”、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报告和隔离新诊断肺炎患者。通过加强对传染源的追踪、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对总体疫情的调查以及在持续传播地区的外籍人员的主动检测,强调对无症状感染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加强重点岗位,特别是后勤等岗位或部门的风险排序,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护措施和防护材料。一旦发生疫情,应立即实施应急计划,并实施精确控制。应坚持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隔离和早期治疗,以防止聚集性疫情。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
(三)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必须从应急非常规防控转变为常规防控。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教育、培训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行业除外)均可自行恢复经营。马拉松赛跑、宗教集会、商业演出、各种展览等大型集会体育活动暂停。
(4)促进整个产业链的恢复工作和生产。加强关键因素保护,及时解决企业就业、资金、原材料供应和重大项目复工问题,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对产业链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关键产品的生产出口。做一个g
(7)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连续畅通的各类公共交通正常运行秩序,乘客应戴口罩。机场、消防(汽)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临时保留原有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场所,加强通风、防控、搜集空包网消毒、体温检测等。并及时运送有发热和咳嗽症状的乘客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按照有关要求,有序恢复我区进出湖北省、武汉市的道路、航空、铁路客运,加强交通运输防疫和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