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叶某在拼多多渠道上运营,由于缺货,他们从另外一个电商渠道的商家那里进了一盒韩国谜尚气垫BB霜,快递给买家。没想到,“买家”实际上是拼多多渠道的日常抽检员。
BB霜被认定为假货,依据拼多多渠道的规矩,假一罚十,而且是一切前史订单总金额的十倍。潘某、叶某的网店以往关于这款BB霜的出售金额有8000多元,因而,拼多多渠道罚了他们8万多元。
潘某、叶某要那家“害”他们售假的商家承当8万多元的丢失。8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抽检员隐瞒身份下单
商家调货却遇到了假货
2017年7月,拼多多抽检员以一般顾客的身份,向潘某、叶某的网店下单购买了一盒谜尚气垫BB霜、LINE布朗熊保湿粉底液。
可这款BB霜刚好缺货,他们就想到了调货,找到了在另一渠道上的杭州某电子商务公司。这家店主营化妆品,在其店铺醒目位置许诺货品都是正品,还供给了这款BB霜的进货发票和授权书。在潘某、叶某和该商家的聊天中,店家也口口声声许诺正品。
潘某、叶某下单,由被告店铺直接发货。
后来,拼多多渠道抽检员将这款BB霜送往商标权利人处鉴定,鉴定结论为假货。
依据拼多多渠道规矩,商家出售假货应当支付假货前史总出售额的10倍作为顾客赔付金,而此前这款BB霜在潘某、叶某网店里的出售金额有8000多元,因而被拼多多扣收违约金84363.92元。
潘某和叶某觉得很冤,他们以为这个丢失应该要杭州的这家电子商务公司来承当,因而申述到杭州互联网法院。
8万多元的丢失谁来承当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原告的一切经济丢失无法全归被告承当。
●被告应该补偿多少
“十倍补偿”的依据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物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为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运用安全,对食物药品领域特殊的保护政策可参照适用,故化妆品造假依法可按价款的10倍补偿。
被告杭州某电子商务公司85元卖了一盒假的BB霜给原告,法院支撑被告应该补偿原告该产品价款85元的10倍即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