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店适用相同税法
部分有关人士首先从税法的角度进行解说:“传统商铺、实体店、网店、个人网店,都是民间概念。在税务部分眼里,这些店只需归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范围,便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人,这点我国税法有明确规则。”
据税务部分介绍,我国增值税暂行法令和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品或者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交纳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本法的规则交纳企业所得税。”
有关人士进一步介绍,目前我国没有专门制定针对网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便是说,网店与实体店适用的税法是相同的。以增值税为例,只需到达起征点,不论是实体店仍是网店,都是增值税纳税人。
二、收税不分实体网店
既然如此,目前归入税务部分征管范围的网店交税情况如何?
“按照我国税收征管法,要求纳税人在税务登记证中发表的信息是很明确的,包括纳税人称号、法人代表、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等,但并没有规则纳税人要发表其是实体店仍是纯网店,或两者兼备等这类经营形式信息。因此,在税务部分也没有与网店有关的税收信息。对那些同时拥有实体店和网店的纳税人来说,在交税时也不会区别这是实体店缴的税,仍是网店缴的税。”税务部分有关人士说道。
有税务部分人士以为,由于网店经营方式的特殊性,管理还涉及多个部分,因此如果要标准网店税收监管,还需要工商总局、工信部、税务总局等多个部分联合出台一些标准管理细则。对税务部分来说,要明确是按属地纳税仍是按交易发生地纳税,网上交易的发票使用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