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济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84号)。
去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山东济南市、烟台市在列。两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怎么建?这次有了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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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济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国(济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济南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关于跨境电商发展的总体部署,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契机,立足济南及周边区域促消费、稳外贸、调结构需求,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运作,制定精准政策措施,科学调整现行规制,让企业成为跨境电商发展的源动力。坚持创新驱动,在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坚持地域特色,打造契合济南特色的跨境电商新体制、新机制。坚持协同发展,实现济南综试区、济南综合保税区、济南章锦综合保税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四区”效能叠加、协同推进、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济南市跨境电商交易额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企业达到1000家,培育引进跨境电商平台10家;创建跨境电商产业园(聚集区)10个,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20个;打造3-5个跨境电商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两大平台”。
1.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济南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一点接入、一站服务、一平台汇总”的专业化服务支撑。(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济南市政府)
2.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集聚区)平台。采取“1+N”布局方式,重点支持机场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集货集发+采购供货+代采代发”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新模式;立足济南市各区县外贸产业基础,打造一批功能齐全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省商务厅、济南海关,济南市政府)
(二)构建“六大体系”。
1.信息交互体系。依托济南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实施一站式电子化大通关模式,实现“一次注册、一次备案、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单一窗口”服务。(省口岸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济南市政府)
2.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与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开展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融资、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商的新型险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商务厅,济南市政府)
3.智慧物流体系。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提升物流体系智能化水平。推动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等先进模式,建立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营销服务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邮政管理局,济南市政府)
4.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信用体系,对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做出信用评价。制定“负面清单”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风险评估体系、产品溯源体系、备案信息共享体系。(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济南市政府)
5.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商统计监测模式和数据统计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统计监测数据共享。探索跨境电商企业(B2B)统计认定标准,做好邮件快件纳入统计工作。(济南海关、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济南市政府)
6.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风险评估分析、风险预警处置、风险复查完善等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各种技术风险和交易风险,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决策支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口岸办、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济南市政府)
三、工作举措
(一)推动跨境电商与产业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