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交了5万元“电商费”后拿到的收据
温州网讯 买套房子,要先交5万元至10万元“电商费”。这事就发生在位于瓯海娄桥的融悦锦园(推广名:大发融悦东方)。5月19日,记者接到了该小区数十名购房者的投诉。经过一周的调查,记者发现,这所谓的“电商费”,没有被计入购房合同的总房款,也没有出具对应发票,截至发稿前,已有超过200名融悦锦园购房者自称交过这笔钱。
何为“电商费”?为何要购房者交?记者走访了房产经纪公司、开发商及相关部门,了解其背后的真相。
购房者投诉
买房先交“电商费”
融悦锦园位于瓯海中心区沉木桥街东侧,北面紧临德信海派公馆,南面是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小区总共600多套房产,除安置房和非销售房产外,共卖出500多套商品房。
“我是2018年买的房,选的是113平方米的户型。当时销售跟我说,我本来拿到9.7折,如果能再交5万元‘电商费’,可以给我9.4折,优惠后的总房价为247.7万元。”瑞安的胡先生说,他当时不理解“电商费”是什么意思,可销售坚持要他交,否则房子不卖,他以为这笔钱会算在总房款里,就答应给了。
胡先生回忆,等他交了5万元才拿到购房合同,这时他才发现这笔钱并没算在总房款里。
“我也是2018年买的房,147平方米的户型。销售让我交了8万元‘电商费’。我问了身边的人,发现来买这个楼盘的,都交过这笔钱。”瓯海黄女士说,后来她算了算,这8万元没计入总房款,其实总的优惠程度根本没达到9.4折,但房子都买了,他们只能忍着。
今年疫情期间,业主群里有人说起“电商费”的事,业主们讨论后觉得不对劲,都说要讨个说法。
记者调查
“电商费”被两家公司收走
根据购房者们提供的票据与合同,记者发现购房者把“电商费”汇给了两家公司:浙江房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温州卓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购房者称,当时销售解释,这两家都是第三方房产经纪公司,受房开的委托卖房。购房者在销售的要求下,与第三方房产经纪公司签订《优惠申请书》。
以黄女士与浙江房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优惠申请书》为例,上面要求黄女士缴纳8万元“电商费”,就可以加入会员并免费享受购房网络信息咨询以及看房专车接送服务,还可享受他们公司与开发商合作专享的“优惠活动”。按照约定,13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交5万元,130平方米以上以及错跃交8万元,顶跃及叠墅交10万元。奇怪的是,交了这笔“电商费”却没有正规发票,只有收据。
记者试图采访这两家涉事公司的销售,可对方不是已离职,就是表示不了解此事。
记者走访多家房产经纪公司了解到,在一手商品房销售中,无论是“团购金”“服务费”,还是“电商费”“茶水费”等说辞,万变不离其宗,都是打着“以钱抵钱”的口号,让购房者误以为捡了一个大便宜,在某些城市,已形成一条灰色利益链条。
早在2016年10月,中国住建部便公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记者联系了融悦锦园开发商上海大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温州市贵垠置业有限公司。房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是刚刚获悉此事,他们公司的经营一向依法依规,他们会设法找到那两家第三方房产经纪公司了解情况。
部门介入
房开督促相关公司处理
记者来到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此事,光该局接到的融悦锦园业主有关“电商费”的投诉件就超过200份,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那两家第三方房产经纪公司目前还联系不上,但他们会积极督促房开与那两家公司对接,如果这些收费属于违规收费,那必须依法退还。
该局价格检查分局负责人程磊说:“我们把这个事情向区领导作了汇报,也和贵垠置业有限公司(房开)进行了沟通,他们公司在研究,我们作为职能部门会进一步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