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广州荔湾法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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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民安,是每一位中华儿女最基本、最朴素的愿望。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
号令既出,动若风发。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方针,依法、严厉、精准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让黑恶势力在严打高压态势下无所遁形。
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荔湾法院干警用坚定的决心、有力的实践,守护万家灯火,保卫荔湾安宁,让平安幸福的阳光暖进人民群众的心窝。
利剑扫黑,铁腕除恶,
时光流逝,正义有痕。
让我们跟随影片,
一起回顾荔湾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纪实。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荔湾法院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
铁拳出击严准狠
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刘永添等54人涉黑案是专项斗争开展后荔湾法院审理的首件涉黑大案,该案被告人及辩护律师众多、案情复杂,刷新了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黑”案件纪录。
两名副庭长及一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并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投入长达八个月加班加点的工作。合议庭还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对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充分审查,严格落实“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在党委、政法委协调支持,多部门联动保障下,13天庭审有序进行。
��刘永添案一审办理过程中,连续13天庭审,每天持续逾10小时,共派出警力1603人次,出动警车162台次,押解犯罪嫌疑人702人次。
2018年2月,该案一审宣判,判决书达600页、43万字,刘永添等四名组织、领导者获刑18至20年不等。该案打响了广东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枪,同时作为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案件及涉黑软暴力案件的典型,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例”。
罗嘉盛等人涉黑案,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犯罪案件。2019年5月,该案一审判决,首要分子罗嘉盛获刑二十年,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案件依法妥善审理,也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广州荔湾经验。
截至2020年6月,荔湾法院共审结黑恶犯罪案件26件15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5人,通过发挥刑罚震慑威力,有力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利剑“打财断血”
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