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侦查快递公司被诈骗案顺藤摸瓜 抚顺警方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信息案
在“净网2019”行动中,辽宁抚顺网警接连破获一起“某快递公司被诈骗”案和一起“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嫌疑人30余人,涉及10省20余个地市。两起案件造成数百万条信息泄露,严重损害涉及企业信誉和经济损失,对个人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目前已抓获8名嫌疑人。
今年3月初,抚顺警方接到某快递公司业务员报警,“去年11月末,准备派送一件代收金额为1900元的包裹时,接到自称是“收件方”的电话,要求更改送货日期。第二天业务员再次送货时,真正的收件人称包裹已经收到,钱也给了“送货人”,但包裹是假包裹。”经该快递公司进一步统计,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间共出现类似事件10起,损失价值近2万元。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打击工作。
3月9日,抚顺警方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某(25岁、辽宁沈阳人)、张某(24岁、辽宁沈阳人)抓获。二人招供,受利益驱使,在网上向男子购买某某快递单号,将买来的单号交给当地快递员刘某某(36岁,辽宁沈阳人)、孙某(29岁、辽宁沈阳人)落实详单,获得收货方的具体姓名、电话、包裹内容及代收金额等信息,之后肖、张二人再冒充快递员实施诈骗。至此,这起严重损害企业信誉的快递公司被诈骗案告破。
工作中,抚顺网警对该案深度分析研判,确认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在网上购买的快递单号,是由犯罪嫌疑人王某(25岁、安徽安庆人)提供的,该人具有在网上非法从事销售某某速递公司公民信息的犯罪活动,抚顺警方随即另立专案,全力开展案件侦办。
4月19日,专案组果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上线王某某(23岁,安徽安庆人)、周某(32岁,浙江象山人)、李某某(31岁,安徽太和人)。经查,李某某系上海某速运公司营业点员工,在近一年多时间内,利用公司网络系统高级权限,将自己公司系统账号密码借给周某;周某将系统账号密码转租给王某某从中获利1万余元;王某某又将系统账号密码转租给王某等4人从中获利5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利用系统扫描出特定快递单号并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购买特定快递单号的人用于实施诈骗、销售推广、网络刷单等下游违法犯罪行为。以上多名犯罪嫌疑人对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起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成功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