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王晓霜)买完东西后要求开,老板却要自己交税款。10日,市民孙先生向本报反映,9日他在一家科技市场买了一个硬盘,要求开发票时老板竟要他自己交税款。
孙先生告知记者,10月9日,他在滨城区一家科技市场购买了一个移动硬盘,店老板开价470元,通过讨价还价,最终孙先生花465元钱买下这个硬盘。当他付完钱向店老板索要发票时,店老板却只给出收据,拒绝给发票。孙先生对此很惊讶:“我已然在你这里买东西,为什么不能开发票呢?”
对此,店老板表明,开发票也不是不能够,但要顾客交上相应的税款才给开发票。孙先生以为,购买产品索要发票是顾客的权力,出售产品供给发票是商户的责任,商户应无偿向顾客供给发票才对。
店老板表明,一般顾客前来购买产品,他给出的价格自身就已经是最廉价的价格,假如顾客坚持要开发票,必需要自己另交税款。“咱们卖的是最低价,假如还开发票的话肯定要赔本。”他表明,一般需要开发票的都是能够报销的,已然能够报销也就不在乎多交那部分税款,而关于一般顾客来说,自己买东西图的是实惠,不开发票的话能够在价格上优惠,也让顾客省钱。
10日下午,记者咨询了滨州市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表明,顾客购买产品要发票是应有的权力,商家在顾客购买相应物品付款后是有义务出具正式发票的,而收据仅仅买卖双方的交付款凭据,不作为计税的根据,也不能起到什么证明效果。
商家不开发票涉嫌逃税,关于顾客而言则不利于自己维权。市民假如遇到此种状况,可拨打交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举报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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