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街坊们
你们做过或者微商吗
就算自己没做过
朋友圈必定也有不少人做吧
不论你们有没有
小编的朋友圈就有一堆
这些做微商的充斥着小编的朋友圈
碍于情面也欠好直接拉黑
能怎样办呢,小编也是很失望了
但最近有一个劲爆的消息
做代购和微商的朋友估量要“凉凉”了!
《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法》
将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戳视频了解一下☟
9月4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出炉,微商、直播销售被列入领域受《电商法》束缚。
电子商务法一出,
代购要凉凉了
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日本的马桶盖
朋友圈希腊、泰国、土耳其的个人代购商
电商法对咱们的生活还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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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广博V@金融段子王发布了一则关于《电商法》的解读,引发了网友热议,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其间划重点的是
1、不论是什么代购,都需求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两边的营业执照
2、需求交交税务,偷税漏税需承当刑事职责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出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4、会遭到严厉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赚的钱都不够赔惹!)
许多代购和微商
仅仅天天在微信上发发产品
在朋友圈里打一下广告
有人质疑全国各地的代购微商这么分散
究竟要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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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怎样处理代购和微商?
有必要进行登记
假如你卖的是食物,还需求申请食物流通许可证;
《电商法》还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出产、未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渠道销售。
曾经,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求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
但是今后,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有必要依法进行登记处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有必要依法交税
淘宝做代购,在朋友圈做微商,挣多少钱都是自己的,今后就要依法交税,偷税漏税的话还有或许承当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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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顾客来说,是大好事!
对网购剁手党而言,没有什么是比买到假货更让人心痛的了。看着网上琳琅满目的“宝贝”,却难以分辩哪家才是正品。
此外,由于许多网购店肆没有建立自己的公司,即使建立相应的公司,卖家也不会把运营企业的信息公示在自己的店肆页面,所以顾客面临电商渠道形形色色的代购店,我们在被低价格吸引的同时,其实缺乏牢靠的信息渠道去了解眼前的店肆。
为处理电商渠道的这一问题,《电商法》明文规定,除从事个人农副产品销售、零散小额买卖等活动之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主页明显方位,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假如相关信息产生变更的,应及时更新。对自行停止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还应提早三十日在主页明显方位公示。
▲某电商渠道部分入驻商家公示的行政存案及品牌授权书
《电商法》的出台
并不是说严峻打压电商渠道
反而给咱们顾客带来了
更好的消费环境
除了对电商、代购、微商等立法
还有一些新规都很有好处!
1、买到假货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今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产品,恐怕不会那么简略了。确实,监管越来越严厉,咱们买到冒充伪劣产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电商渠道承当“连带”职责
假如渠道上卖家的产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冒充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渠道也得承当职责。这样今后在那些大型电商渠道买东西,愈加定心,更有保证。代购和微商,你们要凉凉了,赶忙看看……
3、制止“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拟买卖、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诈骗、误导顾客。简略来说便是制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