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和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工作,上饶市委组织部出台《上饶市党内关怀帮扶若干措施(试行)》,切实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调动全市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加强政治思想关怀。过好政治生日。依托每月“主题党日”,通过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回顾一下入党经历、赠送一套学习资料、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发送一条祝福短信微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等方式为当月入党的党员过好政治生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培养发展入党和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流动党员长期外出返乡、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时,由党组织派人与其谈心谈话,了解思想状况、传递组织关心,给予鼓励鞭策或提醒教育。落实党内荣誉表彰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开展党内表彰工作,基层党(工)委每年在“七一”前夕集中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对受到表彰表扬的党员优先参加培训、优先外出考察、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等,同时结合实际,对表彰奖励获得者发放一定的奖金。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党员党性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点),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教育。
加强工作生活关怀。支持党员干事创业。对有创业愿望、创业项目、创业技术的党员,党组织可以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在信贷方面提供优惠服务。组织专业技术名师、科技农技专家、创业带头人等优秀人才开展结对联系,为党员创业提供创业策划、信息咨询等服务。关心关爱党员身心健康。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每年为党员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把心理健康知识作为党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在党校等培训机构主体班次中增设身心健康课程。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党员遭遇重大挫折、遭遇家庭重大变故、经历重大自然灾害或者事故、党员患重病住院时,党组织应当第一时间派人走访慰问,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临终关怀和吊唁慰问机制。党员去世后,由其所属党组织派人前往吊唁并慰问,采取送花圈、挽联等方式传达组织的关心关爱。
加强重点对象关怀。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对因公殉职、牺牲的党员,一次性向其家属发放慰问金,将因公殉职、牺牲党员家庭、因公伤残党员纳入春节、“七一”前夕集中走访慰问。敬重关爱老党员。明确基层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老党员座谈会,党委书记应当参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对党龄较长的农村老党员和城镇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对生活困难、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党员,党组织应当主动了解掌握情况,通过社会保障、党内互助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帮助流动党员。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当明确专人,每季度至少与外出流动党员联系1次,并定期听取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政治素质较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流动党员,应当及时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培养。
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列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的党建要素。保障党支部活动经费。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中小学校、国有企业、村(社区)、两新组织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支部活动经费,确保组织生活正常开展有保障。保障党内关怀工作经费。将党内关怀帮扶工作所需的教育培训、走访慰问、补贴补助、表彰奖励、优抚优待等经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党费适当补充。建立并用好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进一步用好市级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指导各地通过“财政出一点、党费拨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等渠道,建立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