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稿的寫作,知易行難。這裡所說的通稿,是在發生公共突發事件中為了引導輿論、平息質疑而發出的消息。如何以盡可能少的文字,說明原委、說透道理、說開心結,委實不易。
不為人知的是,看似不長的通稿,背后其實歷經多遍打磨,一般先內部研討、定性定調,再由筆杆子起草,歷經多個層級把關。可以說,通稿中的每一個字都十分重要,都不能“浪費”,端的是“一字千金”。
在輿情處置的實踐中,既不乏通稿發出后輿情隨即消解的案例,也常見因通稿寫作時“缺位,失位,錯位,越位”,刊發后不僅沒平息喧囂,反而埋下“輿情地雷”,激發次生輿情。
失位:
將定性權拱手相讓
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反復強調,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發聲,做突發事件的“第一定義者”,掌握事件的命名權、定性權,進而掌控輿情方向的主導權。
2018年5月底安徽省六安市發生的“教師集訪‘討薪’”事件。5月27日18時46分,六安公安局對此事發布了第一份通稿——《關於六安部分教師群訪處警情況的通報》——隨后這份通稿被警方自行刪除。通稿稱:上訪教師“呼喊口號,拒不聽從民警勸導,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后在民警多次警示無效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對少數違法人員依法強制帶離”。同日21時49分,六安警方重新發布了通稿《關於六安教師維權處警情況的通報》,刪除了第一份通稿中“強制”“呼喊口號”“依法追究相關責任”等字眼,並將上訪人數描述為金安、裕安兩區部分學校40余名教師。
這兩份通稿均稱教師“因待遇發放等問題”而上訪,但均未點出具體原因。與此同時,教師一方發布的訴求文章及相關視頻被快速刪除。關鍵事實的缺位,助長了各種似是而非的信息傳播。
5月28日,多家媒體刊發評論,這些評論中,教師上訪原因被描述為“六安兩區教師向當地主管部門集體討要被拖欠一年多的工資。其薪資有國家財政保障的教師,竟然為拖欠工薪而發出公開吁求”。事實是,這兩個區及時足額發放中小學教師工資,沒有拖欠。由於當地將定性權拱手相讓,六安教師被欠薪的不實信息由此迅速佔據各大網站顯著位置。
缺位:
相關統籌責任缺失
對涉及多部門的政務輿情通稿,各方面的統籌絕不能“缺位”。在幾年前的一起致幻劑事件中,由於上級統籌缺位,各相關涉事部門之間缺少協調意識,導致通稿口徑不統一致使輿情難以平息。
澳大利亞16歲的少年普雷斯頓,2013年2月在服用中國企業制造的合成致幻劑25i-NBOMe后,產生能飛翔的幻覺,從高樓跳下身亡。兩年后的夏天,其父親來中國調查追責。
綜觀本次輿情處置的通稿,“各說各話”的字眼使相關部門在應對時處於較為被動的狀態。從媒體報道來看,合肥警方稱這種致幻劑不是毒品,而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受採訪時稱“這是毒品,不是藥品”。《市場星報》9月16日報道,合肥警方稱,從調查情況來看,合肥市場暫未發現致幻劑,但《新京報》9月18日報道,合肥警方已經於16日上午找到了涉事公司。面對輿情,不僅不同部門口徑沖突,而且在公安部門內也存在著口徑沖突。這說明相關部門在應對輿情時,沒有形成統一的整體,異口雜聲引發負面效應,非但沒能起到回應輿論關切的目的,反而火上澆油,引發多起次生輿情。
錯位:
公共信息傳遞出現錯誤
發通稿的目的是說清事實、說明道理。如果該說的情節不說,不該說的描述一大堆,或用詞不當、細節不真實等,就會因小失大,激發次生輿情。
2018年3月28日,安徽省蕪湖市濱江世茂商業街廣場前,一輛紅色路虎轎車在緩慢前行200米的過程中,燃起熊熊大火。當大火被扑滅后,車內有燒焦的一男一女兩具尸體。當日,蕪湖警方通過微博等渠道三次發布通稿。警方變一次性發布為滾動發布,使廣大群眾全景式了解現場動態,寬屏式掌握事件全貌,有效地引導輿論,這是加分項。
需要指出的是,警方通稿稱“王某一直糾纏陳某。自本月25日開始,王某一直跟蹤、尾隨、糾纏陳某(女)要求和好,遭陳某拒絕,王某遂產生同歸於盡的惡念”。通稿點出男方長期糾纏的事實,這部分內容引發公眾質疑:警方是否接到報案,接到陳某多次糾纏的報案時是否進行了妥當處置?對此,蕪湖警方未進行回應。
由於警方對關鍵問題失聲等原因,在事發后近2個月后,受害人陳某的母親通過網絡公開喊冤稱,女兒受害之前,累計報警9次。由於接警單位的不重視,甚至在慘案發生的前一天,陳某一天3次去派出所報案,都沒能阻止慘案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