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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空包网谈谈国际税改跨境电商何去何从?

当我们只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就能购买到“无处不在”的产品和“随时随地交付”的服务时,全球化的概念已经成为一种不受语言、时差和地理位置限制的生活方式。可以说,数字经济正在影响不同国家的消费者偏好和消费模式。我们可以随时在线订购和付款,而卖方公司可以通过海外第三方经销商发货,或通过远程数据传输提供数字产品,或通过3D打印技术发货,或通过区块链传输服务信息等。以实现实时交易。换句话说,与传统模式不同,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享受技术公司从云中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无需去百货商店、豪华办公楼等。

然而,由于数字经济的高流动性和不可见性,科技公司也在不断挑战当前的国际税收规则。在数字平台的帮助下,科技公司可以实现点对点服务和商品销售,而无需在销售地设立常设办公室。据此,科技公司倾向于在低税收国家建立结构。一方面,利润被转移到低税收国家以降低所得税,另一方面,成本可以在高税收国家通过特权授权费、利息等方式扣除。节税框架加剧了市场竞争。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说价格让人们受益。然而,这侵犯了销售地的税收主权。换句话说,这种节税框架对现有的常设机构原则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根据常设机构原则,外国公司必须满足某些条件,包括在当地有固定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时间,领土所属国才有权对利润征税。科技公司可以在没有常设机构的区域国家全面运作,扰乱不同国家之间的利润分配。地区国家受当前国际税收原则的限制,不能根据其他标准(如目的地销售)对科技公司征税。

我们在这里讨论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向国内消费者销售产品的国外平台,还包括大量向世界出口中国制造的国内平台。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后,当小红帽被刷过的时候,草在里面生长,海水变得浑浊。网络搬运工,这些大的国际平台,自然进入了中国市场。与其说是占领国内市场的高地,不如说是更加脚踏实地地拓展销售渠道。许多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也与京东和淘宝合作扩大销售。与此同时,我国的电子商务公司也在风起云涌。在国家“走出去”政策的支持下,高质量和低成本的国内商品将带给世界人民分享。

2018年,全球电子商务零售额达到2842亿美元,同比增长23%。4%,2019年电子商务销售额将超过3万亿美元。与此同时,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球零售总额的11%。9%,比去年增长了16%。7%,预计未来将继续增长。网上购物将在世界上变得越来越流行。同年,全球在线年有1亿在线用户。同时,全球网上购物将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普及。

2015年至2018年,中国进口贸易规模持续扩大,进口总额约为14。1万亿元,比2017年增长1.5%。6万亿元已经成为对外贸易增长的重要推动力。2018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9。1万亿元。《电商法》和一系列新的跨境电子商务政策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促进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全球化趋势和消费升级趋势也推动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持续增长。根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年(上)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监测报告》和2018年上半年数据,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为4。5万亿元,增长25%

像许多跨国电子商务公司一样,X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中国电子商务公司。除了在中国有两家公司外,X公司在香港还有一个平台子公司。两家国内公司分别是技术服务公司和贸易公司。前者为集团内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特许经营服务,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贸易公司从事国内商品的采购,并将采购的商品卖给香港公司。出口产品可享受出口退税或免税政策。香港公司从中国内地或海外采购货物,负责对外销售、售后服务、供应链维护、物流支持和资金管理。作为香港, 香港公司的实际管理机构,是香港的税务居民,缴纳16。5%的香港利得税,不征收流转税,同时,因为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远低于内地,可以大大降低集团的劳动成本。最终,利润以股息的形式汇回国内母公司。

谈论国际税收改革与谈论美国自特朗普上台似乎带来了全球减税之风。无论一直是“全球税吏”的美国,是否真的变成了“交易目的地税吏”,许多国家都指责特朗普的减税改革对大国不负责任,违反了国际多边行动。据此,美国认为和特朗普政府的税制改革超过了BEPS的最低要求,这符合BEPS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政策。税制改革已经进行了两年多了。美国科技公司的税收筹划策略一直与改革的重点保持一致,(652,076)BET和GILTI,但目前,包括亚马逊在内的科技巨头还没有因为特朗普的税收改革而出现大规模的结构性迁移。换句话说,“双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结构仍然是GAFA(谷歌谷歌、苹果苹果、脸书、亚马逊亚马逊;GAFA)和其他技术公司。在这种三明治结构中,科技公司的母公司通常在高税收国家使用爱尔兰企业所得税12。5%的低税率和欧盟国家之间免除预扣所得税的条约使实际税率远远低于国家法定税率。优质空包网

回到数字经济的主题,在欧盟和美国,就“数字服务税”改革计划进行了两年多的谈判之后,找到一个妥协点确实是一场艰难的斗争。最终,这个棘手的问题被扔给了经合组织和20国集团。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国际税收制度的混合改革已经远远超出了对税收制度本身的讨论。实质上,它是国家间政治利益的平衡,即税收主权的判断。

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运作通常是海外消费者在亚马逊(Amazon)和易趣(eBay)等更广泛使用的平台上进行网上购物,并在下订单后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购买价格。收到订单后,香港公司将通知物流服务商从海外仓库提货或发送给海外消费者。亚马逊和易趣将把钱转移到香港公司。在这种运作模式下,如果香港公司安排直接邮寄给作为入口商的最终消费者,他们可以在消费地豁免增值税,但这也是“第一支柱”所强调的其中一个信号,即增加市场管辖权的征税权,并根据消费者的实际所在地征税。

一些组织建议,所有B2B交易都应排除在金额A的适用范围之外。如果跨境电子商务公司通过与海外网上商店合作来对接货物,则可以将其排除在金额A的适用范围之外。但是,这对于B2C交易没有帮助。然而,科技公司如脸谱网和网飞认为,B2B和B2C交易应该包括在内。根据目前的提议,跨国公司的全球年度综合收入超过7。只有5亿欧元将受到“第一支柱”的影响,一些人建议调整门槛。无论门槛是提高还是降低,或者B2B被排除在外,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司能否提前做出回应?

考虑到国际税收改革计划的多重不确定性,我们认为预测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将不可避免地遇到更多的税收遵从和风险管理。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海外运营模式多种多样,建议根据不同的运营模式管理相应的运营收入和财务损失,这有助于判断各类运营收入是否达到“第一支柱”的门槛,是否构成海外市场的“异地税务地址”标准,以及市场管辖区是否承担与其利润相匹配的机构损失。优质空包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也将增加集团分配核心成本的难度。同时,引入了新的记账和纳税申报方法,在纳税申报中考虑了第三方经销商/海外网上商店等信息。帮助确定跨国公司中的哪些实体获得了认定的剩余利润,或者产生了高于认定的正常利润率并按比例承担了纳税义务,或者拥有相关的知识产权技术。

随着纳税申报信息和范围的扩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数据收集和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目的地消费者的数据收集和目的地销售的利润分配。在经合组织全面实施改革之前,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可以开始增加研发投资,特别是在大数据的探索和应用方面,国内技术服务公司也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的减免。优质空包网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不讨论如何避免或消除双重征税。然而,市场管辖权的兴起必然会挑战当前的国际双重征税制度。为此,我们将继续沿着以下路线走得更远。最新的国际双重征税和反避税问题;2 .经合组织常设机构的机构改革对不同类型跨国公司的影响;3 .金融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对传统转移定价模型的影响;4 .跨国公司如何处理国际税务纠纷?5 .大数据分析对跨境税务争议规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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