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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下单,拼多多发货?无货源店铺存在争议

当你从京东或许买东西的时分,寄来的却是渠道的货物,这时你的心里是否会五味杂陈呢?“无货源店肆”运作形式的背面,既为不少创业者带来低成本出场的捷径,也让产品的质量和售后出现不可控的窘境。

关于一个顾客来说,应该怎样去看待这些问题呢?除了信赖方面的危机之外,法令规矩、渠道规矩能否为咱们供给参阅?关于渠道来说,是否存在个人信息维护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引子

多年今后,老杨在刷京东天猫苏宁易购的时分,准会想起当年拆开包裹后露出拼多多字样的那个下午。

老杨那天根据朋友的引荐,在苏宁易购上挑选茶叶,选到了一款自己心仪的,于是便开端下单,下单时该订单显现的价格为214.5元,随后老杨便静候收货。

原本人生最高兴的时刻就是拆快递之时,然而包裹里附有一张单据让老杨失去笑容:单据上明晰地写着“拼多多:XX茶叶发货单”,而发货单下面的价格更是让人大跌眼镜——99元。

如此一来,老杨全明白了,这次网购下单渠道和发货渠道不一样,而且两者的价差非常悬殊。老杨便开端对两家店肆的产品描述进行比照,发现这两家店关于产品的介绍和图片简直是彻底一致。

老杨当即依照发货单向拼多多渠道的店肆进行询问,拼多多的店家表明自己是货源,并确认其与苏宁易购上的店肆彻底无关。老杨得到了第一手的证据,便拿着这些资料内容要求苏宁易购的客服介入调查,后经过交流后该店肆退还了一百多块钱差价。

像本工作中出现的这种店肆,在天猫的渠道规矩有一个更为正式的称号——“无货源店肆”,望文生义就是该类店肆本身没有货品,假如你下单的话,他们就会从其他第三方的店肆中购买相同的产品,然后由第三方的店肆发货给你。这些店肆就是运用了这样的方法赚取其间的差价。

这种“无货源店肆”在2019年、2020年的时分曾经红极一时,被称为“无本生利”、“空手套白狼”的最佳选择,各种电商大众号都在推送怎么运用“无货源店肆”完成一夜暴富的梦想。看到电商渠道们在大气层的套路,作为顾客的咱们,能够想象到这里面的套路有多深。

虽然老杨的遭遇看上去很具有故事颜色,但这类工作并非个例,只需咱们往电商投诉渠道上一搜,便能看到许多这样的苦主,他们往往都是在具有较高诺言的渠道上购买产品,然后收到的货物却来自第三方遍及价格更低的渠道。

为什么会产生这些投诉?除了因为对商家投机取巧行为的不满外,买家们更重视的也许是渠道的“附加价值”。

如京东和天猫这类店肆,因为愈加严厉的审批程序,愈加标准的售后服务体系以及愈加通明的货源渠道,得到了众多“剁手党”的青睐。而“无货源商家”经过其他渠道发货,无疑是对这种信赖的背叛,无疑是将产品的质量、服务和售后的职责推脱给第三方。

当然,除了从信赖视点考虑之外,更值得讨论的问题是:这种经过第三方渠道发货的做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景象呢?

二、他们是否违规?

1. 从渠道规矩的视点下手

既然是属于电商渠道的工作,咱们能够先从京东以及天猫这类电商渠道的《渠道规矩》下手。这些规矩是渠道对商家进行办理的重要根据,假如商家存在违规行为,渠道就会依照这些规矩来对商家进行处分。首要来看天猫渠道关于无货源店肆的规矩内容,它包含了无货源店肆的定义、轻重情节以及处分方法。

天猫的规矩发布于2020年的10月22日,自从公布之后,天猫就开端着手处分乃至关闭这一类无货源店肆。包含最近的这一段时间,从部分电商大众号发布的信息来看,天猫的确是采取了必定的举动来处理这些店肆。

除天猫之外,另一个咱们较为常用且口碑不错的渠道就是京东,京东也针对无货源店肆进行了规矩,只不过京东对这类运营形式的定义是“歹意倒卖”,从条文的内容来看,京东和天猫的定义虽是迥然不同,可是也有着各自的差异:

京东的规矩表述是“并”:需求既存在批量仿制别人店肆内产品,大量歹意铺货歹意挤兑渠道流量的景象,也需求存在依托别人店肆完成买卖的行为才会被断定为“歹意倒卖”,可见京东的断定标准会相对严厉。从以上的规矩看,京东还将相关的线索来源进行了列举,包含有用户投诉、系统识别等,当然天猫也是用相似的形式进行断定。总的来说,两大渠道的规矩各有千秋,可见作为国民认可度较高的电商渠道,在实践中堆集的适当丰富的经验。

除了京东以及天猫之外,像苏宁易购等的渠道也已针对“无货源店肆”进行了规矩。可见,现在关于商家资质有较高要求的渠道,根本都有关于“无货源店肆”的处分规矩。

2. 从《顾客权益维护法》的视点下手

不过,就现在而言,并非是一切的渠道都将“无货源店肆”的处分内容写进渠道规矩之中,那么在这些没有现成规矩的电商渠道,假如顾客遇到了相同的状况,又该怎么下手呢?

根据笔者所了解到的状况,商家关于发货渠道也是分

为“作出许诺”和“无许诺”两种。关于“作出许诺”的店肆,咱们能够参阅以下两则图片:

以上为苏宁易购上的商家。在苏宁易购的app界面,点击商家网店页面的“服务”一栏便会显现上述的内容,因为该商家明确表达了“店肆发货&售后”都由“XX玩具运营店从连云港销售发货以及供给售后服务”,因而亦能够视为商家的许诺。

假如商家在渠道上作出许诺后,最终发货和售后都依赖于第三方商家的,那么这种行为就存在违约的风险,买家能够基于此向渠道提出申述(就如开端所提及的老杨的故事,其时苏宁易购还没有推出触及“无货源店肆”的相关规矩,可是在渠道交涉下商家最终只能将“差价”支交给老杨)。

除此之外,面对一部分“没有许诺发货和售后渠道”的商家,还有顾客权益的维护大法——《顾客权益维护法》可供参阅。“消保法”第八条规矩了:“顾客享有知悉其购买、运用的产品或许承受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力。

顾客有权根据产品或许服务的不同状况,要求运营者供给产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处、功能、标准、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运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许服务的内容、标准、费用等有关状况。”

以上的条款就是关于顾客知情权的经典规矩。关于“无货源店肆”而言,商家隐秘了发货和售后服务的供给方,这一类行为是否能够归入顾客知情权的维护规模呢?笔者认为是能够的。

“消保法”第八条第一款规矩了顾客有权知悉购买和运用的产品和服务的真实状况,而在第二款则列举了相关的景象。

关于顾客而言,产品的来源、质量和售后无疑应当由对接的商家来直接把关,尤其在电商买卖的语境下,顾客与商家的信息极为不对称,假如允许商家直接越过本身对产品和售后的职责,将其推诿给第三者的,无疑是对顾客权益的极大不尊重。

并且,假如顾客知道商家是经过其他渠道进行发货和供给售后的,也会对顾客是否购买该产品的决定造成影响。部分顾客知道背面的操作形式后,或许会产生动摇乃至打消购买的想法。一起,因为产质量量和售后托交给了第三人,那么在顾客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定会产生不方便与不可控的状况。

由此一来,商家关于发货和售后方的隐秘,无疑是属于对顾客知情权的损害。

三、延伸讨论:无货源店肆商家将信息供给给第三方,是否违背触及个人信息维护的相关法令法规?

因为无货源店肆商家是经过第三方进行发货的,那毫无疑问就有必要要将买家的物流信息发送给第三方商家。咱们能够看以下这位网友的投诉,其最主要的不满不是来源于商家投机行为,而是源于商家将其个人信息曝光至第三方商家手上:

该位买家的忧虑并非是毫无根据的,根据“消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矩:

商家“搜集、运用顾客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准则,明示搜集、运用信息的意图、方法和规模,并经顾客赞同。运营者搜集、运用顾客个人信息,应当揭露其搜集、运用规矩,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矩和两边的约好搜集、运用信息。

运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搜集的顾客个人信息有必要严厉保密,不得走漏、出售或许非法向别人供给。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信息安全,防止顾客个人信息走漏、丢掉。在产生或许可能产生信息走漏、丢掉的状况时,应当当即采取补救措施。”

从“消保法”的上述规矩可知,商家关于顾客的个人信息有严厉的保密责任,不得随意走漏,在运用前有必要明示运用信息的意图、方法和规模。无货源店肆本身就在货品和售后中不占理(当然已经进行明示且取得顾客赞同的在外,闲鱼买卖渠道上就有不少二手卖家明示是经过第三方渠道发货),其向顾客发表由第三方下单发货的可能性简直为零,更遑论运用个人信息的时分取得了顾客的赞同。

顾客名字、电话和收货地址固然可被认为是个人信息,一起,顾客的购买记载也应被视为是可予以维护的部分:笔者就有朋友接到过欺诈电话,对方准确无误地道出这位朋友在某年某月某日购买了什么东西,在什么渠道上购买,并警告其银行卡账户上存在问题,需求我这位朋友透露个人信息进行配合。当然我的这位朋友是一名律师,防备认识很强,但假如换做其他非法令行业从业者,警觉性或许就没那么高了。

在个人信息简直通明的时代,每个人从外面观察别人,仿佛只隔了一层毛玻璃,只需靠近哈一哈气,就能窥探里面的究竟。但这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存在不代表合理,维护个人信息的价值不应当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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